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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15:19 来源:阜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从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s://jxj.fy.gov.cn/)下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阜阳市颍州区清河路539号市政府5楼,电话:0558-2264104,邮编:236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紧紧围绕企业及群众关注的关注点,以网站、公开专栏为主,充分利用其他信息传播媒介,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各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专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信息公开作用2022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共公开信息571条,其中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273条、市政府信息公开网193条,参加政风行风热线1次,切实提升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权威性、全面性、便捷性。做好主动与互动回应,全年共收到留言1条,办理留言事项1条,主动回应热点问题10次。做好发布政策多元化解读,全面发布各类解读8篇,围绕工业经济运行、民营经济发展。制造业提质扩量升级、软件产业园建设等方面进行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1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均在规定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所有已受理并办结事项均按照申请人要求的方式规范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重大决策预公开,征求意见时,将文件的重要内容一并公开,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加强政策解读,完善政策解读方式,对企业涉及面较广、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重要政策,采取图片、文字、简明问答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切实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严格落实“三审制”根据《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审核上报发布管理制度》的要求,设置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批单,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程序,夯实工作责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健全完善了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评议考核等制度,形成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以突出工作重点,展示工作特色,规范平台运作为抓手,依托官微等新媒体平台,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提高信息发布的整体水平。我局高度重视“阜阳经信”微信公众号建设,2022年共发布信息285条,不断提高信息发布质量,确保第一时间准确回应社会关切。及时编制并公布权责清单,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和健全信息保密工作制度。

(五)监督保障

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公开平台安全预警机制等,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及时迅速纠正上级通报的公开内容中的错敏描述。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适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有局办公室牵头、相关业务科室参与的政务公开协同机制,及时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上级精神,作出专门部署,落实到工作谋划推进全过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满足于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常规工作,创新做法和亮点工作不多。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欠缺,部分涉及到企业及群众关切的信息没有第一时间公开。三是政务动态信息上报数量及质量不高。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组织局机关相关科室人员开展网上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提高创新工作思路。二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和时效性,加强对企业及群众关切问题的收集和整理,针对相关信息做到第一时间审核、第一时间发布、第一时间对外公开,提高重点关切信息的发布力度。三是督促局各科室做好重点工作总结,及时公开重点信息,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