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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公告

来源:阜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6-06-09 14:41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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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6〕191号)和省行动方案要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线索紧扣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任务要求,聚焦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督管理五大领域,重点征集以下违法违规线索:

(一)工业和信息化领域

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电池换电服务企业、综合利用企业将废旧动力电池交售给回收服务网点或综合利用企业以外的组织或个人;拒不报送、漏报、瞒报、虚假报送溯源信息。

(二)生态环境领域

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超标排污、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违反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相关规定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三)交通运输领域

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擅自运输废旧动力电池等违法行为,机动车维修企业将废旧动力电池交售给回收服务网点或综合利用企业以外组织或个人回收、综合利用的行为。

(四)商务领域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违规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将废旧动力电池交售给回收服务网点或综合利用企业以外组织或个人、拒不报送、虚假报送溯源信息的行为。

(五)市场监督管理领域

将废旧动力电池用于电动自行车、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无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的有毒有害物质等行为。

二、征集时间

本次线索征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4日。

三、线索要求

线索应真实客观,提供具体违法违规事实、时间、地点、涉事主体等信息,可附照片、视频、单据等佐证材料。

提供线索须实事求是,线索提供人应告知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对线索内容模糊不清的匿名电话、邮件和信函,一律不予受理。

我方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格保守线索提供人信息;线索提供人应保证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合法性,对恶意诬告、虚假举报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提交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通过以下渠道提供线索,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核查处置,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市工信局,电话0558-2263978,邮箱sjwnyb@126.com;

市生态环境局,电话0558-2297717,邮箱ahfy12369@126.com;

市交通运输局,电话0558-2567957,邮箱383601014@qq.com;

市商务局,电话0558-2707121,邮箱66508233@qq.com;

市市场监管局,电话0558-2170231,邮箱fyrzjc@163.com。

 

特此公告。

 


                                            阜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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